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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产泡沫背后的贫富差距和劳动力市场效率

2020-04-25 15:53  浏览数:1107  来源:Lilian0219    

对经济的可持续增长而言,控制贫富差距的经济和社会意义是不言而喻的:贫富差距过大,
不但增加了社会生活的不稳定性,而且对经济的可持续增长也有重大影响。从经济可持续增长的角度,
控制贫富差距是比消除绝对贫困(即脱贫),有着更为重大的意义。从实践看,脱贫重在“帮扶”,
是一种基于社会公平的要素再配置行为,政治性倾向更浓;而社会贫富差距控制,是要实现经济“效率”,
实现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再上台阶!在收入和财富的边际递减效应下,贫富差距过大必然带来总需求增长的不足,
当贫富差距和财富阶层固化后,一国经济就会陷入持续的低迷境地。贫富差距被认为是很多国家
陷入“中等收入陷阱”的重要原因之一,也是造成日本失去三十年的重要社会基础。
由于经济结构、历史文化、思想传统等的不同,贫富差距在哪个区间才是合适的、利于经济持续增长的,
各经济社会间并无一致标准。但无论是市场,还是经济学家等研究者,对此都能“意会”!“二战”之后,
全球经济都经历了城市化的快速进程,城市经济成为主要经济空间布局形态,
贫富差距也由收入差距转向了财富差距。因此,贫富差距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具有了二个方面的含义:
收入差距而成的财富差距;收入和财富不一致而带来的财富差距。后一种情况意味着分配不公,收入、
创造财富的阶层,并没有获得应得的财富,这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,贫富差距对经济创造力损害加大的重要原因。
因收入带来的财富增长(市场经济中收入高意味着能力强,以及社会的认可),会因财富显而易见的
创造性(即使是你上代人创造而遗传给你的),对社会其它团体也有较强的激励作用,
即社会对这种贫富差距有很大的容忍性,比如中国人过去常言“勤劳致富”,这种富较少受到敌视,
富可敌国比尔盖茨相信西人也会认为其财富是应该的。但是,一个社会创造的财富,
如果普遍地不按创造贡献进行分配,并成为社会财富分配主流,甚至引起社会贫富差距过大,
那么该经济体后续增长动力必定渐失。比如,对于日本经济“失去”的原因,
日本自己的研究(如池田信夫,2009)就认为,日本经济高速增长时期财富由制造业创造,
分配却由“政治分配”,拥有年功序列身份的一代人享有经济发展成果。
实际上,比起日本“政治分配”的财富分配模式,通过资产市场上的身份商品(positional goods)
更能掏空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内生动力!从中国情况看,就和真实投资间的紧密程度而言,
房地产泡沫和真实投资之间的关系,已由2003年初起的第一个
7年(通常认为房地产的投资周期平均是7年)期间的推动作用,
逐渐转为之后的抑制作用——地产从实体经济领域吸纳各种资源、特别是金融资源,
损害了全社会的实业经营氛围和创新精神,激发了整个经济体系的投机意识,
增加了实体部门的商务成本,以致产业转型中商业倾向滑向“租金经济”!更为重要的是,
房地产对经济可持续增长的伤害,是对经济内生增长动力的破坏,是从根子上的破坏,
表面上还起着维护经济平稳发展、防止宏观风险暴露的作用。房地产在宏观经济中的这种作用转变,
根源就在于房地产在财富分配中的作用逐渐增大,到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,
已成为中国社会事实上的最主要财富分配场所。财富创造仍然是制造业等实体经营领域,
但财富分配已转向房地产,现实中的表现就是房地产成为居民最重要投资场所,房地产投资行为决定了个人财富差异。
房地产成为财富分配最主要渠道的一个必然后果是社会阶层固化,这种财富分配特征是存量分配,
且更缺少经济激励效应。如果说资本市场中股市对财富的分配作用,还对创新和经济增长动力激发、风险管理等
有持续存在的正面作用,那么房地产对经济拉动的作用,随着经济发展阶段的演变,已完全为其负面作用所超越。
在房地产成为中国社会财富分配的决定性渠道后,对中国劳动力市场效率的改善,
也有很大的负面影响。提高劳动力市场效率,是顺利推进中国经济转型的一个必要条件。
从经济适配的角度,转型需要有灵活的劳动力市场相对应,因为转型过程实质上就是包括劳动力要素在内的
资源重新整合配置的过程。房地产成为财富主分配渠道,不仅不和财富创造渠道匹配,更为重要的是,
它的阶层固化结果还阻碍了劳动力市场的流动,降低了劳动力市场的效率。这方面在现实中的表现就是,
高房价和高房租阻碍了劳动力的流动,减少了大学生在城市落户的吸引力(人口积聚是经济效率提高的必要条件),
拆迁暴富户和先期房产投资者将棋牌室作为上班场所打发时间。
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,土地价值提升带来了房地产价格上涨有其必然性,
相关资产价值提升也有利于提高空间资源的集约利用。放任房地产成为财富分配的决定性渠道,
却因其损害经济内生动力和对劳动力市场效率,需要加以限制。从现有成功的海外经济体经验看,
有两种限制房地产财富分配作用的有效模式可供参考。
其一,德国、新加坡等国的房地产低商业化模式,这类国家的具体做法虽不尽相同,
但相通点都是房地产的非投资化,强调房地产的本源功能(即居住)。其二是针对房地产财产征收物业税的国家,
大多数西方发达经济体均如是。征收物业税,不仅能减少房地产的闲置,
而且可以让住房的居住功能和当期最有支付能力的人匹配;
最有支付能力意味着这部分群体是当期的财富创造者,如高收入人群,而房产投机者的当期支付能力却有限。
总之,当前中国社会贫富差距的扩大,并不在于收入差距的扩大,
而是财富分配主渠道转向房地产的结果。房地产泡沫阻碍了人口流动,
不利于劳动力市场效率改进。房地产财富分配财富主渠道不仅不利于经济可持续增长,而且也因对
劳动力市场效率的伤害,而不利于中国经济转型的推进。社会收入结构的合理化,需要劳动力市场效率的提高;
而要改进劳动力市场,首先需要限制房地产的财富分配作用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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